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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制作

POP网站制作:POP平台制作促销系统解决方案

文章编辑:网站建设 文章来源:网站制作 浏览量:

  网站制作关于POP平台电商促销系统的解决方案,平台化的概念在2010年左右开始被提及,很多电商企业都不满足于自营模式而开始进行平台化的布局。网站制作公司认为虽然时至今日除了少量的大型公司,如阿里巴巴、京东等存活外,其他不少平台转为了垂直电商,但不可否认的是,平台化确实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销售来源和性价比更高的管理方式。这里讲述一下第三方商家平台的产品架构和设计思路。第三方商家平台包括提供商品售卖的商家和提供工具服务虚拟品的商家,与前者相关的平台叫作POP平台,后者叫作开放平台。本节提到的第三方商家平台特指POP平台。POP平台也叫招商平台或者商家平台。POP的全称为PlatformOpenPlan,它最早来自于京东的叫法,其实原则上天猫和淘宝也属于这种平台,但它们没有一个所谓的简称,因此我们在文中都简称为POP平台。作为第三方商家的平台,POP平台内的所有流程和数据既需要满足独立的管理方式和运作规则,又要确保和自营平台的数据、逻辑不会产生冲突。对于用户来说,所有平台上的商品都是一样的,只有价格、品类和发货的区别而已。因此,搭建第三方商家平台的核心是保证两个大的部分的完成——系统融合和商家流程搭建。
  系统融合系统融合是指将商家的数据融于现有的数据体系内,并在用户操作的相关流程中实现统一。系统融合主要是购买流程链路相关的系统融合。自营和商家的后台管理部分是相对独立的流程,但与用户相关的中台和前台部分则需要统一。网站制作公司提醒在主体流程上主要包括几个部分的改造:
●商品系统打通;
●交易系统打通;
●订单打通。商品信息融合POP平台的商品来自于商家,通过商家的后台进行管理,这里的管理包括商品录入、商品审核和商品上下架等。前面讲自营系统的时候说过,商品数据的下游系统很多,大多数的系统都需要使用商品数据,因此,为了保证商家的商品在这个业务链条中也可以正常使用,我们需要将商家的数据融合到当前的商品数据中去。通常我们会将商家商品的基础信息同步给商品系统,这里包括商品图片、名称、类目、价格和库存等。同样,商品来源不同也会标识不同的商品编码以做区别,比如,同样是雪碧,商家卖的和自营卖的就是两个不同的商品编码;而不同商家之间同一个商品也拥有不同的商品编码,在逻辑层面它们就是不同的商品SKU。所有这些商品在同步到商品系统时都需要打上商家商品的标记以进行区别。使用时各个业务系统可以根据标识来进行不同的业务逻辑判断,比如搜索可以根据标识标记是否为商家SKU,排序优先级该如何,等等。涉及的主要业务系统包括以下几种。
●搜索:展示商家商品搜索结果。
●推荐:站内实现商家商品推荐。
●订单:获取商家商品SKU的基本信息。
●价格:获取商家商品SKU价格信息。
●库存:获取商家商品SKU库存信息。
●CMS:获取商品图片、名称等信息,生成前端展示页面。交易信息同步商品信息融合后,下一步需要将相关的交易信息进行同步,以便交易系统在购买时获取信息。交易系统涉及的信息十分繁多,这里主要是对履约相关信息进行同步,比如预计送达时间、支付方式、运费和发货仓库等信息。交易信息的处理逻辑和自营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发货履约的仓库模式有所不同,会形成不一样的交易信息。关于仓库模式将在后面详细讲解,这里不做赘述。订单融合最后就是订单的融合,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订单还是相对独立的。前面讲过,订单可以按照“商家+仓库”模式来进行拆分,拆分后的订单会同步到WMS进行生产,订单系统根据商品的商家ID信息进行区分。前面已讲到,商家与自营在履约环节最大的不同就是发货模式的不同,根据仓配的不同组合,可以罗列出若干种商家的仓库模式。
●平台的仓库+平台的配送:使用平台的仓库进行存储、分拣,商家通过租用平台仓库面积的方式进行存货,订单进入仓库同自营流程一样进行分拣、打包,打包好的包裹通过平台统一的配送体系完成配送,这种模式叫作FBP(FulfillmentbyPOP)。
●商家仓库+平台的配送:第三方商家将订单商品进行分拣、打包后送至分拣中心(DC),然后由平台统一完成发货,这种模式叫作LBP(LogisticsbyPOP),发票由平台开具,如果是由第三方商家开具,则属于SOPL(SaleonPOP&LogisticsbyPOP)。
●商家的仓库+商家自配送:在平台售卖以后,不使用平台的仓配体系,通过第三方商家自身的仓库、配送系统或快递完成所有订单的履约过程,通过第三方商家开具发票给消费者,这种模式也可以叫作SOP(SaleonPlatform)。不同的仓库模式决定配货方是商家还是平台,开具发票由哪方来进行,由此,根据仓库情况、运力情况确定的预计送到时间也可以计算出来了。这里说一下识别这几种模式的方法,主要是判断结算主体是谁,一般由结算主主体进行发票开具。有时候为了结算的便利,可以由平台作为实体将货权转移给平台后再进行仓库作业,这样实物其实并没发生变化,但用户发票的开具方就变为了平台。按照上述描述,商家的相关系统和平台本身业务系统之间的交互如图6-7所示,这里没有画一些外延的系统,比如搜索、推荐等,这些系统会从平台中的这些基础系统中获取数据。促销系统融合也许看完图6-7大家会有些疑问,商家平台的商品可以参加促销吗?没错,促销系统的处理并没有体现在图6-7中,那它的位置应该如何呢?促销系统并不能复用第三方商家自营平台本身的促销,其原因是两侧的结算方式和结算主体不一样,费用、补贴的承担方也不一样。这样就需要在商家系统中实现促销的功能,这里的促销包括促销活动和优惠券。
  促销的融合同其他系统类似,也需要将数据同步给平台的相关系统,POP网站平台制作的促销系统则提供给商家促销的设置工具。由于POP平台的商家有店铺的概念,每个商家都有自己独有的店铺,由此商家系统中所有的设置都是针对店铺维度进行的。有时候有些平台也会将整个平台做成一个大的POP平台,而自营商品则可以看作是一个特殊的店铺,商品是由平台本身采购发货而已。商家促销的玩法也同自营一样,包括单品级促销和集合级促销,除此之外还包括店铺级的促销。前面提到了订单的拆单是按商家维度进行的,因此店铺级促销也可以理解为是订单维度,即这个商家的商品单独拆单,看是否满足促销要求。店铺级促销也可以看作是一个特殊的集合促销,它的玩法也包括满减、满折和满赠等形式。O2O的促销大多同电商平台的店铺级促销规则一样,因为O2O不允许跨店铺下单。优惠券的玩法也类似,不过商家优惠券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店铺级,即店铺内全品类可使用或者店铺内部分商品可使用。当然一些大的平台也会设置全平台的优惠券,全平台的优惠券大多是满减类的优惠券,补贴费用可以由平台和商家同时承担,理论上平台方承担费用x和商家承担费用y之和不能大于减免金额z。对于x、y的值,上线区间则可以通过后台进行规则设定,以避免出现超额的问题。所有促销(包括促销、优惠券)整合后的交互如图6-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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